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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才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4-22

铁岭市位于辽宁省北部,南邻沈阳、抚顺,北连吉林四平市,全市总面积1.3万平方千米,总人口293.7万人。是全国著名的小品艺术之乡、红楼文化之乡、体育冠军之乡。

 

铁岭市近年来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以产业、行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速人才聚集,建立铁岭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以优厚的政策打造人才强磁场。现将我市人才政策介绍如下:

 

一、实施“名校优生”储备工程

 

通过“5个解决”,吸引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来铁(回铁)就业创业。

 

解决户口。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解决编制。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用于安排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就业。

 

解决住房。对新落户并在铁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985”、“211”和“双一流”高校)(以下简称“名校优生”)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

 

解决生活。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名校优生”,分别给予3年每月2000元、600元、400元生活补贴。

 

解决资金。鼓励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业,给予两年最高20万元贴息贷款扶持;创业项目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给予10万至20万元创业资助。

 

二、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1.科技人才或团队给予资金奖励。定期开展创新型科技人才(团队)评选,每个人(团队)给予5万至10万元的资金奖励。

 

2.创办企业给予贷款贴息。高层次人才来铁创(领)办科技型企业,处于扩张期或产业化过程中向银行贷款的,按照发生的贷款实际利息,给予单户企业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

 

3.企业上市给予资金补贴。企业在“新三板”上市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20万元;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贴200万元。

 

4.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补贴。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贴;经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贴,省级5万元。

 

三、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

 

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

 

社保补贴。按照辽政发〔2017〕28号文件规定,对县域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贷款。高校毕业生以个体、合伙经营方式到县域创业,可享受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业的享受20万元贷款。

 

税费扣减。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倾斜。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工业专项资金等,向到县域创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所从事的现代农业、农产品深加工、农业科技等创新创业项目和创办的实体经济类企业倾斜。

 

土地支持。支持高校毕业生使用闲置土地、厂房、校舍、道路改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村庄空闲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生产性服务业、家庭农场、“互联网+”等新业态。其中创建符合条件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场地补贴。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园区)自行租赁场地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2年每年6000元创业场地补贴。

 

生活无忧。对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办法,根据本人意愿,凭毕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即可在城镇办理落户手续。对连续在县城工作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享受一次在其工作县(市)区范围选择学校就学待遇。

 

破格评职。为县域“双创”高校毕业生破格评定职称。成立县域创新创业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定委员会,自定标准、简化程序、淡化论文奖项要求,本科毕业3年的可评定中级职称、毕业6年的可评定副高级职称;大专毕业5年的可评定中级职称、毕业8年的可评定副高级职称。对出站后留在县域工作的博士后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资格。

 

2.以基层项目引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成长成才

 

享受应届毕业生政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定向招录。对纳入辽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以及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实行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采取定向招聘方式,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此外,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一次性享受2000元安家费专项补贴。

 

重点培养。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原则上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志愿服务辽西北的大学生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可根据需要兼职或专职担任乡镇(街道)或所在单位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乡镇医院副院长、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将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人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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